单 位
土地储备中心
项目名称
土地储备(供地)
办理条件
符合城建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资料齐全、权属合法、无纠纷,
有储备价值。
申报资料
1、申请土地储备预登记表;
2、县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储备土地的意见;
3、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储备协议、合同;
4、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红红图;
5、权属调查汇总表及权属界址图;
6、1:10000土地利用图;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8、预审报告书;
9、补充耕地图;
10、用地现状图;
11、审批单及“一书四方案”;
12、委托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招、拍、挂程序的确认书等资料。
办理程序
受理(储备中心)——建设小组批准——现场勘测(规划、用地、城区所、地籍、测绘)—会审呈报(储备、用地)——制定招拍挂方案(交易中心)——发布公告(交易中心)——实施招拍挂(交易中心)——成交确认(交易中心)——缴费(用户)——发证(地籍)
办理法律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常政发〔2003〕21号文件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后,30个有效工作日内办毕呈报
办理结果
取得储备土地批准文件、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收费标准
出让金按评估,契税4%,储备业务费按成交额5%收取,开垦费:水田1.1万元/亩、旱地0.7万元/亩,防洪保安基金1.2元/m2,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20元/m2,耕地占用税35元/m2,权调、测绘费按规定标准收取,评估费按规定标准收取,证书工本费按规定标准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