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根据桃源县人民法院(2009)桃民初字第1055号民事判决书:(2010)执字第1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桃源县漳江镇洞庭宫居委会居民何龙丽与刘群力离婚前在何龙丽的父亲何光元(已故)的桃城关国用(1989)字第1730号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上共同修建住房判归刘群力所有的事实,经刘群力变更登记申请,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五十六条之规定,对何光元(已故)名下的桃城关国用(1989)字第1730号土地证依法注销,特此公告后废止。 桃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7月27日
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根据桃源县人民法院(2009)桃民初字第1055号民事判决书:(2010)执字第1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桃源县漳江镇洞庭宫居委会居民何龙丽与刘群力离婚前在何龙丽的父亲何光元(已故)的桃城关国用(1989)字第1730号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上共同修建住房判归刘群力所有的事实,经刘群力变更登记申请,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五十六条之规定,对何光元(已故)名下的桃城关国用(1989)字第1730号土地证依法注销,特此公告后废止。
桃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