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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简 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为6名。其中:国土资源测绘专业工作人员4名,专业要求为城市规划、工程测绘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乡镇国土资源管理综合岗位2名,专业不限。
学历要求为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原则及条件:
公开招聘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及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8月25日17时)。
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桃源人事人才网站上报名。
凡已(将)在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务必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前,根据本《简章》的规定,重新修改或填报且核对好自己网上报名的信息,尤其自己报考的岗位,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应聘者凡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尤其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和档案材料完全一致),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规定规格的电子照片,并认真核对所有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上传提交;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然后等待网上预审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1年8月25日17时,节假日除外)。
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的工作人员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确定应聘者参考资格。
凡网上已(将)报名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及时在网上查找本人资格审查情况,未通过者请根据其资格审查意见完善报名信息,无法完善的取消报名资格。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8月26日中午12时)。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后中途一律不得退款;
凡网上资格预审查通过后的应聘者,请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找到自己的缴费编号,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网上缴费,未缴费者视同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方法请查阅《桃源县人事局网上缴费方法》。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
凡已缴费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立即自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上关于招聘程序规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无误后,按其规定和要求参考;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资格确认、理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录聘的方法进行。参加理论考试的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须达到5:1,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该岗位职位数或不开考。
1、现场资格确认。凡网上已缴费的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预审,未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预审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的报名表以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派遣证或就业协议书等岗位所需要的相关原件或学生档案。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资料情况与本人提供证件的实际情况不符者;
(2)确认时本人提供的证件不符合招聘条件者。
2、理论考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参加理论考试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两种,满分各100分,结构化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前先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采取笔试模拟方法进行,其内容由专家小组临时研究决定,占综合成绩的20%。
4、体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岗位志愿和资格审查的情况,按录聘计划数依次以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在前的确定。体检对象在公示7日起实施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5、考察。考察人数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天起实施考察,考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近三年来(2008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受到公安政法部门行政处罚以上处理的人员;
②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来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③已作结论有经济问题和反映有经济问题暂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有法轮功劣迹和参与地下六合彩活动且受到过公安、政法部门处理的人员。
如有体检和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6.录聘。通过上述程序,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精神,自公布考察合格人员名单7天起实施录聘,合格人员由国土资源局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经主管部门审批,县人社局批准,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聘,并实行人事档案代理。签订聘用协议后,试用12个月,在试用期内,如不能履行所招聘岗位的工作或身体出现与体检标准不符的情况,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试用期内,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相关事宜
1、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人大内司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国土资源局组成。
2、联系电话:0736-6639332(考试中心)
0736-6503070(国土资源局)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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